关于组织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张家港校区:
根据《江苏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培养制度实施办法》规定,现组织开展本学期青年教师助理教学培养活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要,于5月7日前确定本次助教培养对象,为青年教师选配指导教师,组织青年教师填写《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工作手册》,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、签字盖章;并将本学期《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名单汇总表》报人事处备案。
二、每名助教培养对象的培养周期为1学年,前半学年主要为随堂听课阶段,后半学年主要为试教实践阶段。培养对象所在教学单位对培养工作进行组织和安排,并就指导教师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。
三、各教学单位应于本学期末对培养期满1学年的青年教师进行助教考评,并向人事处上报考评工作具体安排。
四、青年教师助教培养环节的完成是新进教师取得主讲教师资格、独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重要环节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并按学校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。
《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工作手册》请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领取。联系人:陈舒眉,联系电话:0511-84401035。